我市房管局将规范期房转让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9-6 16:01:00】【关闭】 |
上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市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谈到加强监管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时,认为抑制过度投机将是重要内容,应努力尽快实施商品房销售网上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期房转让。 业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投资房地产有两种投机行为:炒房号和期房转让。炒房号是指将订单转手卖给他人,收取转让费;期房转让是指将已经签约的房产,在未交付使用、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进行契约变更,倒卖给他人,赚取差价。这两种行为都能直接导致房价上涨过快,使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因房价过高而无房可买,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据了解,有少数开发企业支持并配合“房虫”进行期房炒作:进行期房炒作的商品房,不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或备案后采取假退房真转让的方式协助“房虫”进行期房炒作。还有少数房屋销售人员利用工作中的便利直接参与期房炒作,牟取私利。这些行为大多是通过开发企业更改、变更合同进行的,而期房交易过程中的差价,往往在合同中不体现,极易造成合同纠纷,扰乱正常的商品房销售秩序。 有关人士指出,这样的楼盘炒作危害很大,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禁止炒房。严禁期房转让;加强对退房行为的限制,防止假退房真转让;开发企业不得为“炒房”提供方便。可由主管部门定期在媒体上公布退房率较高的楼盘或小区,以引起市民注意。
摘自《泉州晚报》2004.09.03 记者 徐建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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