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购买期房 增加三步险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5-24】【关闭】 |
近期,商业银行不断收紧房产信贷的同时,银监会也会加强对房产信托的监管力度。
付款风险增大
为控制个人房贷风险,中国银监会日前出台《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呼声中,银行肯定会从严审查。如果购买者不切实际地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就有不能按时支付房款的违约风险。如果购买者不能从其他渠道筹集房款,将有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并因此遭受损失。
不能交付房屋风险增大
房地产开发是资金密集性行业,去年人民银行就出台政策要求对土地开发、高档房地产项目的贷款项目进行限制,现在资金供应总量减少。房地产投资资本金比例的提高,银行也会加强对在建项目风险的审视。这样必然造成建设资金不足。一旦资金链断裂,出现建设工程“烂尾”,买受人的购买标的即房屋落空,买受人的损失将是极其惨重的。
权利冲突带来的风险增大
由于资金吃紧,开发商有可能在借款和建设单位垫资下完成工程。如果按揭贷款门槛提高,开发商预售房屋受阻,开发商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期偿付贷款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施工单位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建设工程的法定抵押权(也有称优先权);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造成买受人无法得到房屋或者没法得到具有完整权利的房屋。
避险秘笈
买房前,作好预算,根据自己的支付能力和收入水平买合适的房屋。对自己的支付能力和收入水平应当有合理的预期,以免预期过高,造成损失。
购买即将完工交付的房屋。期房越是临近交工,风险会越小。
购买具有资金实力的大房地产开发商的房屋。规模大的开发商,资本信用好,比较容易获得资金。抗风险能力强。
摘自《中华工商时报》2004.05.19 孟宪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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