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9-9 9:43:00】【关闭】 |
日前,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的纪念会上,福州市房管局局长张文俊指出,今后福州市将在五个方面下功夫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发展。
一是继续围绕《条例》贯彻实施、落实好各项配套规章。继续做好《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和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不同类型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等级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各项制度建设。
二是正确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关系,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各项行为。规范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项目的交接管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市、区、街(镇)、社区(村)的职责分工;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尊重市场机制,按规则办事。
四是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发展、壮大一批物业企业,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坚定地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引导扶植规模化经营;积极稳妥地推进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积极拓展物业管理服务新领域。
五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广大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加快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物业管理信用档案,提高全市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本林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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