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优良工程”为何变成“基本完好房”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10-13 9:30:00】【关闭】 |
对于盐城市五星小区的部分住户来说,今年的国庆长假过得格外“不是滋味”,因为房子的质量问题,他们和开发商———盐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争执不休。居民们认为,买房子时开发商说是“优良工程”,可后来变成了“合格房”,现在干脆成了“基本完好房”了。不仅如此,在国庆长假的第一天小区的自来水也停掉了。那其中原因何在?记者随后开展了调查。
事发:未接通知小区突然停水
10月1日,盐城市五星小区门口聚集了很多居民。此时虽然外面下着雨,刮着冷风,可五星小区的大门口还是围了几十个群众,大家都在为停水一事愤慨不已。一位姓孙的居民告诉记者,上午他起床洗脸时,可是打开水龙头却发现停水了,而在这之前并没有接到任何停水的通知,下楼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安居苑5号和9号楼的自来水全部停掉了,原因是楼下的自来水表被“神秘”地破坏,无奈之下,这两栋楼的居民只好在国庆长假的第一天出去借水喝。
另一位姓蔡的退休老教师说,今年8月17日,盐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通知安居苑的居民,要求大家配合自来水公司在小区进行的自来水分表到户改造工作,“我们本来应该举双手赞成,可在房子质量上开发商对我们进行了长时间的欺骗,为了讨说法大家没有让自来水公司进行改表工程。”8月30日,盐城市自来水总公司在一份通知中写到:2003年盐城市房地产公司和自来水总公司签订了抄表到户改造工程协议,由自来水总公司负责实施……可由于第一处五星小区244户改造工程中,居民矛盾等原因,难以实施,市房产公司对施工进度一直不满意。经两公司双方领导多次磋商,于2004年8月27日达成补充协议,此工程改由市房产公司组织实施……
“盐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了回避房子质量问题,又将改表工程转包给了另一个施工队,并强行施工,当居民们要求其出示相关手续、证件时,他们还大打出手。”蔡老告诉记者。
反映:房子出现问题是“病根”
据居民们介绍,五星小区安居苑的5号和9号楼是1998年8月建成的,当时开发商称,这里是“盐城市第一家国家级住宅示范小区”,那两栋楼更是“优良工程”。为了买到比别人更安心的房子,许多人宁愿多花近千元的“优良费”,背了更大的债务,买了这两栋楼的安居房。可是好景不长,住进不到半年,“优良工程房”就频频“犯脖,多数房子出现漏雨、裂缝等“症状”,找房地产公司理论,公司竟将以前用作宣传的大型灯箱广告牌给“掉包”了,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开发商最终退掉了收取的“优良费”。
“我是1998年9月18日买的9号楼的房子,当时就是冲着‘优良工程’的,可到后来,我们看到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给五星小区9号住宅楼发的是‘合格证书’,上面并没有什么‘优良工程’的字样,当时就有上当的感觉。”居民邵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
因为大家不相信“优良工程”的商品房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到了2000年,忍无可忍的居民们一致要求对楼的质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是:“基本完好房”,这让居民们大惊失色,大家纷纷找房地产公司要求换房或退房。大家质疑,为什么起初的“优良工程”变成了后来的“合格房”,现在干脆成了“基本完好房”?诸多疑问使居民们寝食难安。
调查:居民要求退房遭拒绝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居民家都发现了质量问题,就一直要求五星小区的开发商—盐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对5、9两栋楼的质量问题给个说法。可是从1998年底以来,该房地产公司除了对楼的表面上做了多次修补外,没有做任何实质性的工作。每次修补后,房子还是照样有裂缝,漏水的地方不仅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更严重了,居民们的换房、退房要求一直没有得以实现。
负责盐城五星小区物业管理的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庆长假的第一天,安居苑的5号和9号楼确实发生了停水,不过第二天就恢复了。对于9月23日发生的打人事件,该工作人员认为可能是改水的工头喊的一帮人,但当小区的保安赶到后,那帮人就已经跑掉了,派出所也在对此事进行调查。至于那两栋楼的质量问题,他称,五星小区是个在建小区,物业公司只是接受盐城市房地产公司的委托,管理小区的一些内部事务,有关房子的质量问题要去询问房地产公司。
说法:房产公司表示积极处理
为了了解更多详细情况,昨天记者拨通了盐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许总的电话,他称,具体情况自己不清楚,让记者和公司的张总联系。随后,盐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张副书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称,房子出现小裂缝是很正常的,商品房不同于其他商品,按照房地产的有关规定,如果有“小问题”,可以通过维修来处理,出现“大的问题”,修复后仍然可以使用的,继续使用,不可能说换就换的,当然到底是不是“大问题”要经过权威部门的鉴定。他认为,“基本完好房”并不能说明房子不能居住,而且公司一直在维修五星小区安居苑的5号和9号楼,并在积极地处理矛盾,对部分居民不合理的要求,公司不会去承担责任。
视点:法律人士建议先核验
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盐城法律界一名知名人士。他称,盐城市五星小区安居苑5号和9号出现裂缝的原因需要经权威部门的鉴定。
这位法律人士认为,安居房和商品房质量纠纷的处理大致一样,就目前鉴定的结果是“基本完好房”来看,说明此房还没有达到不能居住的程度,开发商没有构成根本性违约,按照有关规定,居民们要求退房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居民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居民有权请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商品房发生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经过开发商维修后,经有关部门认定仍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住户对房屋正常使用,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现在五星小区安居苑两栋楼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建议先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一下,如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就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如不能就此问题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姜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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