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密 码: 公司 个人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厦门站
首页 | 新闻摘要 | 楼盘在线 | 业主论坛 | 物业中介 | 家居装修 | 家私建材 | 企业名录 | 专线回音 | 置业导读 | 政策法规
中介出租信息 | 求租信息 | 出售信息 | 求购信息      企业咨讯 | 人才招聘 | 企业采购 | 展示销售 | 合作代理 | 其他信息  总论坛
个人出租信息 | 求租信息 | 合租信息 | 出售信息 | 求购信息  个人发布出租 | 求租 | 合租 | 出售 | 求购 | 装修 | 留言

提前还贷要收违约金 越早罚金越重?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5-31】【关闭


作者:王旭 2004年5月31日
 
一次性还清个人贷款 需按比例向银行缴纳罚息 越早还贷“罚金”越重 


昨天有读者向本报反映,他在中信实业银行办理房贷提前还款时,银行要求他缴纳剩余月份利息的一定比例作为罚息(违约金)。记者随后获悉,建行在广东也开始对个人消费类贷款(不含房贷、车贷)收取违约金,而且是还得越早“罚金”越重。 


这位读者给记者粗粗算了笔账:“贷款仅半年多的房贷,如果一次性还清,就要给银行多交一万元左右的罚息。”这让他稍稍有些想不通。京城银行是否开始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记者昨天进行了调查。 


■中信银行:收罚息已经在合同上写明 


记者昨天在这位读者与中信银行签署的合同上看到,银行已经在合同的第20条第7款写明,如甲方提前还款,要加收一定的罚息。而对提前还款具体的设定是,在贷款两年内,一次性还清,则最高缴纳剩余月份利息的10%。不过,中信对客户收罚息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记者在另外一个中信客户的合同上则发现要缴纳罚息的一行文字已被划掉,该客户向记者解释说,他在申请贷款时就表示了要提前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核了各项条件后,认为他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就划掉了相关内容。 


中信实业银行的人士随后向记者解释说,关于收罚息的条款,一直在合同中写明。由于银行在办理房贷业务时都付出了一定成本,如果客户过早还贷,银行可能连成本都没有收回来。作为商业机构的银行,对违反合同方收取一定费用也是在情理之中。另外,与一些银行很难办理提前还贷,或者要拖一两个月相比,中信会在一个月内为客户快速办理。 


■建行:只针对个人消费类贷款 


而个人消费贷款的“大户”建行在广州也有所动作。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建行从今年1月18日开始对新签订个人消费类贷款合同的客户实行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银行收取违约金相当于提前偿还的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提前偿还的月份来收取。以向银行借12万元一年期贷款为例,在偿还本金8万元以后,该人士一次性提前4个月还清余下4万元贷款,按新规定,要向银行交纳4(万元)×1‰×4(个月)=160元的违约金。可见按此公式,借款人越早提前还贷,“罚金”越重。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广东建行表示,只是针对份额较少的个人消费类贷款,而影响面更大的住房按揭贷款并未包括在内。记者随后咨询了北京建行的客户服务电话95533,该中心人员告诉记者:“还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提前还款收违约金的通知。” 


■消协:银行应当提前告知贷款人 


据记者了解,工行曾在两年前提出要对提前还房贷的客户收取违约金,毕竟银行的人工、系统成本都是相当高的。但是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后,再无人提及。目前京城的工行、农行、中行等多家银行都对房贷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费用。一家银行的房贷部老总也向记者表示,虽然大多数贷款人当初签订合同的年限多在10年以上,但是目前平均的贷款期限是5年,这意味着相当数量的贷款人提前还款。“我们也觉得过早的一次性还款应该缴纳违约金,但是在经历了银行卡跨行收费、银行卡收年费等震荡后,现在大家都在观望”。 


曾一直呼吁“银行卡收年费是霸王条款”的中消协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则向记者表示:“只要合同里写明白了,‘提前还款收违约金’这一条就是合理的,不是霸王条款,但是银行应该提前提醒贷款人,让他们也有个心理准备。” 

  (来源:北京青年报) 


 
欢迎大家到"找房子你我他"畅所欲言!        『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其抵押贷款证券化
· 中行拟叫停高档别墅个贷 开发商争搭末班车
· 首付30%,交行提高房贷门槛
· “低首付”淡出楼市?
· 银监会将全面清理固定资产贷款
【网友评论】
没有您要找的记录!!
共有『0』条记录『0』页,以上为第『』页  
【星级评定】
请您注意: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找房子网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找房子网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找房子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星 级:
称 呼:
Email:
评 论:
   
新 闻 搜 索

- -

- -
新闻分类

模糊查询
专 题 集 锦
· 九州大厦收购遭质疑追踪报…
· 房价降幅未必如预计乐观 …
· 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理性思…
· 以物业税为契机推动房地产…
· 开征物业税有助于解决我国…
· 厦门:"九州大厦收购案遭…
· 物业管理难题期待解决
· 厦门:"振华大厦21业主…
· 建设部出台新规:经济适用…
· 温州人炒楼变招 引楼展入…
·  经济适用住房的责任
·   物管八大配套文件解读
· 丈量房价泡沫的简易标尺
· 叫停市场炒作歪风 武汉市…
· 提前还贷要收违约金 越早…
·   温州“购房团”是高房…
· 厦门:台湾地产老大接手九…
· [厦门] 女业主哭诉“难…
· 经济适用房新规要点
· 解读经济适用房新规



[] [] [] [] []
欢迎各区域实力企业代理加盟合作 TEL:86-592-5158106
找房子网站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592-5158106   欢迎批评指正
公司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会员注册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1996 - 2003 foundhouse.cn(找房子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杰讯科技 厦门电信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