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下旬围剿房产“黑”中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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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5-12
无资格证书从事房屋中介业务的机构将被依法惩处
没有营业执照、没有资质证书,只有一间靠街临巷的小屋、一块贴满房屋租售信息的木板、一部电话……一些“地下”房屋中介不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扰乱房地产市场。来自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的最新统计表明,今年以来,该中心已受理房屋中介投诉3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6.52%,房屋中介消费纠纷已经位居服务类投诉前列。
昨日上午,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与市国土房产局就我市房屋中介市场现存问题进行座谈,拟定了以规范房屋中介市场为目的的联合执法方案,决定先由基层工商所对辖区内的房屋中介巡查摸底,并将工商及房地产中介协会掌握的投诉情况汇总后,于本月中下旬在岛内重点区域开展一次大规模执法检查。对无资格证书从事房屋中介业务的机构,将依法予以惩处。
工商人员介绍说,目前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房屋中介大体分为两类:一是不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一是虽然具有合法的房屋中介资格,却违章违法经营。
市国土房产局执法监察处的郑副处长说,我市房屋中介的管理起步较晚,从2002年房地产中介协会成立后,才真正开始将其纳入管理,因此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是中介机构注册较不规范。据了解,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房屋中介公司现有500余家;而按规定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取房屋中介资质认证的不到200家。二是一些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甚至用提供不实信息等方法坑害消费者。
选择中介请留意证照
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一要注意查看其有无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无市国土房产局核发的资质证书;二要看其是否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资金实力如何、社会信誉度是否很高。消费者最好找市国土房产局推荐的中介机构。发现上当受骗,可拨12315投诉。
遭遇陷阱请致信本报
根据《厦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分为一、二、三级和临时级别资格,只有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执业。最低的临时级别资格需符合以下条件:新成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3名;以房地产经纪为主营业务。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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