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钱袋与物管收费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10-29 9:39:00】【关闭】 |
近日一从事物管业多年的人士来电倾诉,目前物管收费难仍是困扰物管业发展的一大症结。其实物管收费难一直是近年来媒体关注的焦点,有关如何缓解物管收费难的声音此起彼伏:有的说物管服务水平不高是关键;有的说业主缺乏物管消费意识是主要问题;有的说与相关细则实操性不强有很大关系;也有的说一些媒体对业主偏听偏信,缺乏正确的舆论引导等等。 针对呼声甚高的第一种说法,该人士认为,一些业主总能找出物管服务中的不足之处,并把这当做自己拒缴费用的法宝。而物管公司若为此诉诸法律,轻则与业主关系搞僵,影响日常工作;重则被炒,不但前功尽弃,甚至对今后品牌的发展及市场的开拓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由于受收费症结的困扰,目前一些业内人士甚至开始对自己所从事的物管行业前景表示担忧。
前不久香港物业管理协会原会长袁靖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除了物管根据市场和其服务来定价,做到质价相符外,还要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切合。从袁靖罡的谈话中,笔者得到的启示是:一些地区由于生活水平所限,多数业主买房之后囊中羞涩,加之对物业管理收取的多项收费缺乏必要的了解,于是甚至出现了以种种理由拒交的现象。
业主接受了物管服务而拒交费用显然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但其给我们带来的思考,显然不是一味去要求物管应以怎样专业的服务和管理打动业主,而是要清醒认识到物管模式是否符合当地百姓日常的开支状况。换句话说,物管收费是否适合当地百姓的生活水准。同时,物价管理部门在制定物业管理费上限要有足够的弹性,不能忽略了市场经济规律。再者,物业管理公司多以“包干制”收取费用,住户难以理解开支的具体内容,也造成了业主与物管公司之间的矛盾。基于生活水平的限制,一些地区的居民未必接受全方面及多元化的物管专业服务,因此,物管企业应以当地生活水平及个别项目的要求,来拟订服务范围及收费标准。但是,绝对不能因此降低服务水平来“将货就价”,严重影响生活环境及物业价值。
|
欢迎大家到"找房子你我他"畅所欲言!
|
『
关闭窗口 』 |
相关新闻
· 青岛物管,步入市场“洗牌”时代
· 物管服务初分五等级 沪物业收费拟“分等定价”
· 七成业主不满现物管 业委会有权依法将其解聘
· 不缴物管费张榜曝光!侵犯隐私权?
· 北京:政府解答物管 公积金政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