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2业委会"抱团"想成立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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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业委会“抱团”想成立协会
独家报道
有关部门已受理申请,如运作顺利,我市将诞生全国首个业委会协会
昨日上午,我市天湖苑、永升新城、康乐新村等9个业委会的主任或代表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递交了有12个业委会盖章的《关于成立厦门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的申请报告》。市建设与管理局已受理了申请。如果运作顺利,全国第一个业委会协会将在厦门诞生,为厦门刚刚获得的“联合国人居奖”再添光彩。
随着城市建设与发展步伐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品房消费已成为市民最大宗的生活消费,目前,我市已经有300多个住宅小区陆续成立了业委会。但是,仍然有近一半的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有的业委会运作也不够规范,频频引发物业纠纷。今年4月,部分小区业委会主任就提出建议,组织成立一个全市性的行业组织,以便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引导业委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自治。
《申请报告》列举了成立业委会协会的意义:有利于加强业委会之间的沟通,指导、协调新的小区加快成立业委会;有利于组织业委会成员学习物业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业委会成员的素质,规范业委会的行为;有利于制订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化解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些业委会主任认为,申请成立业委会协会,就是为了及时反映广大业主的心声,使之成为政府联系业主的桥梁和纽带,以促进小区的文明建设,创造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申请报告还建议,业委会协会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联络我市所有小区的业委会参加。
据悉,现有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成立业委会协会做出任何规定,如果业委会协会得以成立,将是全国首创。接受采访时,倡导成立业委会协会的12个业委会主任表示,厦门应该勇于创新,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
对部分业委会的创举,市建设与管理局的态度如何?组织成立业委会,到底有什么难处?请继续关注本报后续报道。
〉〉〉提醒
成立业委会协会 欢迎您来提意见
市业委会协会是否具备合法地位?作为业主,您是否支持成立业委会协会?业委会协会成立后,办公场所如何解决?日常经费怎样维持?业委会协会应该如何开展工作?欢迎读者以小区业委会或者以业主个人的名义踊跃发表意见。来信请寄:吕岭路122号厦门日报新闻采访中心林兴华收;电子邮件:lxh@xmrb.com;电话:何先生,13950077606。
〉〉〉链接
业委会主任渴盼“娘家”撑腰
8日晚,记者专门组织了一次集体采访,倾听盖章申请成立市业委会协会的12个业委会主任的心声,亲身感受到了小区业委会渴望找到“娘家”的迫切心情。
解决物业纠纷,业委会功不可没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把众多家庭组合在一起的是小区。没有小区的洁净和安宁,也就没有厦门城市的温馨。应该说,厦门获得‘联合国人居奖’,我们业委会也出了力。”采访会上,业委会主任们谈起我市刚刚获得的“联合国人居奖”,显得骄傲和自豪。
康乐新村业委会主任张耀东说,业委会不仅仅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且起到了很好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维护了小区的稳定。“为什么一有纠纷就打官司?官司打多了,其实也是公共资源的浪费。”
天湖苑业委会在维护业主权益方面早已远近闻名:要回了会所使用权,降低了物业管理费,而且开始“经营”起闲置的公共场所,为小区的未来储备“养老金”。业委会负责人老徐深有体会地说,解决矛盾不一定要对簿公堂,我们小区的矛盾都是通过业委会协调解决的。
永升新城业委会侯主任高兴地告诉大家,由于业委会的努力,小区实行了物业管理佣金制,小区物业纠纷也消失了。而祥和广场业委会主任也很有成就感,过去的水电费公摊每户八九十元,业委会成立后加强了管理,费用降了将近一半。
开展业务,希望有行业组织指导
“我们小区30多万元的房屋公共维修金从来没有公布过,我们都是兼职的,也不知道如何催缴,希望有一个行业组织来指导。”
“我们都是凭着一股为业主服务的热情无偿工作的,但业委会到一些政府部门办事,有的办事人员根本不把业委会当一回事。”
“一些小区的业委会干部牟取私利,违规操作,不惜牺牲广大业主的利益,迫切需要一个行业协会进行指导、监督。”
原定一个小时的采访,持续了三个半小时,直到晚上11时才结束,业委会主任们最集中的话题,就是希望成立协会后,能得到物业管理业务的指导。
祥和广场业委会的陈炳三说,过去找市建设与管理局咨询,由于工作人员太少,不容易找到人;事权下放后,实际工作落到街道的某一个干部身上,业委会工作往往得不到具体的指导,业委会应该成立自己的协会。瑞景新村业委会代表卢新生坦言,目前情况下,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是“不对等的”,有了协会做“娘家”,就可以更有力地为业主维权。还有代表提出协会可以聘请专家,定期或不定期为会员上课,以提高业委会的专业水平。
成立业委会协会意义重大
接受采访的业委会代表们十分向往业委会协会的未来蓝图。他们说,若能顺利成立,厦门将是全国第一个为广大业委会找到“娘家”的城市。
来自镇海大厦业委会的代表陈鹭女士是福建省人大代表,她认为厦门作为经济特区,应该“在创新上做文章”,希望政府能加以扶持,让协会早日成立。陈鹭的观点立刻得到了众人回应。凤凰山庄的施天平老先生甚至忍不住有点激动:“经济特区就应该做人家从来没做过的,这个‘第一’太有意义了!协会的成立肯定能引起很大的反响。哪个市民不是业主?哪个会不关心?”
接受采访的业委会主任们认为,对于业委会来讲,找“娘家”并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单打独斗”,更重要的是,在规范业主行为并为业主维权的同时,业委会协会还可作为连接政府和业主的桥梁。康乐新村业委会主任张耀东说:“业委会可以将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反映给业委会协会,然后再和政府沟通。”(厦门日报 林兴华 何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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