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看好"人寿险"引入个人房贷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5-1-10 11:26:00】【关闭】 |
来源:新闻晚报
记者昨天从本市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管”处获悉,以后去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除了买房贷险,还可以选择购买人寿保险并附加失业保险,这样,贷款期间如借款人一旦发生失业、残疾、死亡等丧失还款能力的情况,将由保险公司在符合其赔付条款的前提下代为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2004年4月,本市一家保险公司曾推出一款房贷寿险,与目前银行要求贷款人够买的房贷险所不同的是,它保障的不是房屋,而是针对贷款者本人,在贷款年限内,如果贷款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予最高两倍保额的赔偿金额,而如果贷款结束后贷款者安然无恙,也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的养老金。很显然,由于它保的是个人而不是房屋财产损失,银行不会有多大好处,因此当时各大行的个人业务处一致表示,不可能与这样的房贷寿险捆绑销售。
然而时隔七八个月,银行的态度却出现了180度大转弯。本市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层向记者透露,该行近期在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查中发现,国家就业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使个人房贷业务信用风险有所增大,于是,只保财产不保个人的房贷财险已无法满足银行的风险控制需求。
目前,该行有意向将人寿保险引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在借款人提出住房申请时,银行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购买人寿保险并附加失业保险,贷款期间如借款人发生失业、残疾、死亡等丧失还款能力的情况,由保险公司在符合其赔付条款的前提下代为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如果真的能把人寿险引入个人房贷,对贷款人来说,倒是一件好事。但也并非没有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费用负担。房贷寿险的缴费额并不低,就以2004年4月推出的这款房贷寿险为例,如按揭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投保10万元保额,保障期20年,那么年缴保费要4690元。虽然如无意外发生最后会有10万元满期生存金,但每年近5000元的保费并不是所有贷款人都愿意承担的。
银行业内人士认为,房贷寿险即使推出也不会是强制的,但很可能作为银行向个人发放房贷的参考之一。为此,保险专家指出,银行假如真的要在房贷中引入人寿险,不应采取以往房贷险捆绑销售的方式,而应该以推荐和个人自愿购买为宜,否则则会被视为“霸王条款”。
保险专家建议,一开始市民不妨选择无现金返还但缴费低的保障型房贷寿险。目前,不少保险公司也推出了抵押贷款的定期保险,每年的缴费只有几百元,保额逐年递减,一旦发生意外、疾病或身故等,保险公司会给予赔付。这样负担不大,但保障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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