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物业无权出租保安亭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4-16】【关闭】 |
昨日上午,家住岳阳西里130号的陈先生反映,小区物业擅自将21-24之间的2个保安亭作为店面出租,由此导致安全问题,近来已有多个业主家中遭窃。
记者在岳阳小区门口见到了陈先生。陈先生把记者领到他家。他说,他家已被盗贼“光顾”了两次,小偷每次都是在半夜撬开碰窗入室盗窃,为此他不得不加固了碰窗。而窃贼之所以屡屡得手,和保安岗亭被出租导致小区出入口无人监管不无关系。住在陈先生楼上的胡小姐也说,4月2日下午她家也遭小偷洗劫,价值几千元的贵重首饰、手机等都被偷走,没几天,前一栋楼二楼的住户家也被偷了。
经陈先生指引,记者来到了小区的西二门。2米多宽的大门敞开着,人员随意出入。记者注意到,位于大门左侧的保安亭确实成了店面。店面没有招牌,从所摆放的商品中可判断出是家杂货店。店主徐先生告诉记者,在小区还未建成时他就在这里经营了,至今已近9年。当时的店面只是个简陋的铁皮屋,小区建成后,物业就把保安亭租给他做店面,每月收取150元的租金。当记者问徐先生是否有营业执照时,徐先生笑答:“我做的是小本生意,哪里有什么营业执照。”
距离这个杂货店约100米处,有间屋顶挂着红色警灯的保安亭,现在却成了“岳阳食杂”。店主彭老太说,她和老伴都是下岗职工,以前在小区卖早餐,后来物业为了照顾他们,就让夫妻俩在保安亭开店。彭老太还说,这个保安亭自开始就很少用,保安只在巡查时偶尔来坐坐。彭老太的店面里同样未见悬挂营业执照。
记者电话采访了厦禾物业有限公司岳阳小区物业管理处,管理处洪主任说,小区西二门的那两个保安亭确实都已做店面使用,但那是物业为了照顾小区生活困难的住户而采取的救济办法,物业只是收取少许管理费而已。西二门是应住户要求开放的,不在原设计方案之列;保安亭也是后建的,由于资金问题,物业没有能力派保安定岗看护。在住户家多次被盗后,物业不但要求保安24小时巡查,而且也与滨北派出所组成了联防小组,每晚6时至11时加强夜间巡查。
物业的做法是否合理呢?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说,按照物业的说法,如果保安亭不是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的,那么设置保安亭就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就属违章搭盖。即使设置保安亭确实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物业也不能随便改变保安亭的用途。物业无权将保安亭出租或无偿提供给住户做店面使用,除非已征得业主的同意。(厦门日报 桂芹吴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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