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广告发布 房地产广告将禁止用“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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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新京报
11月26日,央视“新闻30分”栏目报道,北京市工商部门日前发出文件,禁止房地产广告中出现均价、投资回报率及项目与特定地点的直线距离等内容。
截至昨日中午一点,记者未能从工商部门证实此消息。但有开发商称,已经获悉相关信息。对于工商部门此次出台的规定,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认为,整顿房地产广告的价格对规范房地产市场有着积极意义,应该继续加大力度。
但有经纪公司人士认为,均价实际仍比较有参考价值。
有开发商表示理解工商部门
据悉,工商部门要求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均价的宣传内容,禁止承诺投资回报率,此外目前房地产广告中宣传的项目与某地点,如商业中心区、地铁等的直线距离也属于违规。据远洋山水项目销售总监路刚称,已经获悉该消息。他指出,最近几年主管部门对类似问题已经出台过多次内容类似的文件,特别是在投资回报率等问题上。他表示能够理解工商部门的要求,目前地产项目的均价、起价等内容水分确实比较多,很多是出于吸引业主的目的,但实际往往与广告内容有较大的出入;而承诺的直线距离,比如“到国贸15分钟车程”等内容一般是远远无法达到的。
消协称目前均价难以说出制定依据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房地产项目的均价是虚拟的价格,很难说出制定均价的依据,电视等消费品由于有着统一的技术标准可以参考,可以制定出相对比较具有参考价值的均价,但房产缺乏这样的技术标准,所选用的参数没有参照性,很多是出于吸引消费者的目的,而随意定价。北京博盟律师事务所袁前岭表示,这样的均价难以写进合同,对业主的权益没有保证。
而对于“投资回报率”和“直线距离”,王前虎表示,开发商在发布相关信息的时候并不负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消协了解到的很多房产纠纷,尤其是后期的物业纠纷,就是由前期承诺引起的,广告是一个前期问题,从源头开始规范可以减少后期的纠纷。袁前岭表示,具体来说,目前开发商对投资回报率的承诺主要存在两大陷阱,一是对市场现状的理想化预期;一是只管短期收益,不管长远收益。而投资性项目的回报是需要长期经营的,这些承诺都不会被写进合同,多数是误导。
中原李文杰认为问题最大应是起价
不过也有业界人士对部分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李文杰表示,目前开发商的价格体系中,问题最大的应该是起价问题,均价相对比较具有参考性,而且比较简便,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换用其他方式可能会比较烦琐,业主如果经过咨询觉得价格不合适,可以自己作出决定不购买该项目。
他认为,目前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主要是由于对房地产市场准入的管理不够严格引起的,对一些现象进行限制难以达到根本解决的目的,应该对开发项目前期的管理和开发商准入资质审核更加规范,处罚执行更加严格,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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