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代收契税,开发商捡了"便宜"?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4-7】【关闭】 |
强行提供“服务” 不少业主质疑
买房要交契税,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但契税是不是一定要由开发商代收交给征管部门,很多购房者就不一定很清楚了。昨日市财政局农业处一负责人明确表示:我们没有委托任何开发商代收这笔税款。
开发商:保证产权证按时办理
在松柏大厦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了解到,超过半数的楼盘是由开发商代缴契税的。
为什么开发商乐于“代劳”,并且不少开发商坚持要求买房人在办理入住的时候就缴纳契税呢?
一位开发商是这样解释的:第一,很多买房人在购房合同里都约定了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期限,而契税是办理产权证的重要资料,如果入住的时候不代收契税,就难以保证产权证按时办理完。第二,很多买房人都是以贷款的方式买房。在贷款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为买房人提供了阶段性担保。只有产权证办理完后,买房人、开发商和银行三方办理完了抵押登记手续,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才完成。否则,一旦出现买房人恶意不还贷,开发商就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业主:大笔资金被无偿使用
不过,不少业主却提出了质疑。大学城业主胡女士说,去年10月,她入住时按购房款的3%向开发商交纳了契税。如果以整座楼5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算,业主们交给开发商的契税款就可达400万元。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仅仅是30个工作日,而这笔不小的款项开发商却可以自由支配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还不必支付任何利息,开发商怎会不乐意呢?
业内人士:买房人有权拒绝“代收”
对一些开发商替自己“代收”行为所作的解释,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公司“代收”行为,不仅增加了买房人风险,而且同时也给国家带来了风险。假使买房人拖缴契税,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起码还有房子在,而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公司破产了,买房人和国家的损失都将无法挽回。因此,对于开发商交楼时,强迫买房人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契税的做法,买房人有权拒绝。
市财政局:开发商不具备代征资格
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开发商不具备代征资格,所以无法给购房人开具契税完税证。“没有凭证,即便日后找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也会非常麻烦。”一位工作人员这样介绍。
为此,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买房人:办理购房手续时,最好与开发商一起到松柏大厦契税缴纳窗口办理缴纳手续,并向代征单位索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复印件)。
读者有话说
我不知道交的钱哪去了
豆仔苑业主李先生:我的房子是1993年6月买的,当时还没有分期付款,房款一次性付清,但开发商直到1996年才正式交房,由于种种原因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1998年8月,开发商突然通知住户办理房产证,我交了1.5万多元房契税等办证费用,可是等了几个月,被告知暂时办不了。我至今也没有拿到产权证,代收的契税也是通过打官司才收回的。
业主胡女士:应对开发商的这一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光靠消费者个体的自身维权,力度太弱。我们无法知道我们所交的钱到哪里去了,如果一旦出现开发商卷款而逃,后果不堪设想。 (厦门日报 林兴华 洪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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