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居亲属是否享有承租人所租房屋的使用权?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4-3-23】【关闭】 |
作者:赵中鹏 甄红 郭云燕
昨天,家住宣武区的女孩倩倩(化名)在法院的帮助下得到一间小屋的居住权。此前,倩倩因父母离异无人照管而被奶奶赶出家门。
正在上技校的女孩倩倩父母离异后由父亲抚育,父亲又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倩倩与奶奶共同生活。倩倩说,她的大姑大伯都来此居住。她常被打骂,最后被轰了出来。倩倩的奶奶则辩称:她现在已长大成人,且有父母,她的居住问题应由她父母解决。
宣武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倩倩自出生起一直与奶奶一起居住,户口也在这里,倩倩和奶奶属于共居亲属关系,奶奶承租的公房,倩倩享有使用权。法院判决倩倩搬回奶奶承租的公房中的一间内居住。宣判后,奶奶以倩倩的户口不在该房等为由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以主张无事实依据判决驳回上诉。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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