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装修房定义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3-9-3】【关闭】 |
●新建住宅全装修的定义是:房屋交房前,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
●房产开发企业是住宅装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住宅装修的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并将装修标准、选用材料以及装修费用等,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附件 中予以明确。
●全装修房是完整的商品房,销售房价中应包含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两部分。
全装修房与毛坯房
购房合同有不同
目前的全装修房,大致有三种签订合同的方法。
第一种对购房者来说,购房合同本身没有什么不同,毛坯房也好,全装修房也好,使用的都是上海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监制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惟一不同的是在合同的附件“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中,会有区别。对于毛坯房,这一附件内容一般包括建筑结构、外观、公共部位装修、通信及电视接收、泊车、安保系统、水电煤配套、空调位、信箱等方面。全装修房除了上述内容,一般还提供装修标准,如各个房间、卫浴、厨房的顶面地面墙面使用的各种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颜色等。如果是根据样板房进行装修的,还需列出样板房的型号。
第二种是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只涉及房屋本身,与装修无关,另一份则是开发商自行制订的关于装修的合同,其中规定了装修的标准,并给出可供选择的菜单。
另外还有一种做法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同时由开发商指定的装修公司与购房者签订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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