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万元;其中,下岗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申请免反担保,自行提供担保可贴息。
《意见》指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万元;由信用社区推荐的免反担保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掌握在3万元左右;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符合贷款条件人员人均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和经营项目的不同,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下岗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可申请免反担保,自行提供担保可贴息
《意见》增加免反担保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户籍所在地为信用社区或创建信用社区的试点社区,无法提供银行担保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或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由信用社区或创建信用社区的试点社区出具个人资信证明,可免除其反担保。
自行提供担保(包括财产抵质押、国家公务员、失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保等)的下岗失业人员或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可享受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申请人可直接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贷款贴息。
贴息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市财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商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2008年贴息比例暂按贷款基准利率的130%贴息)和个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合伙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贷款贴息额度给予,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招收下岗失业人员享受贷款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按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累计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含30%),其中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15%(含15%)以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记者陈洪亮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更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