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联手行动整顿土地市场具体方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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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建设部、监察部、审计署同意后,今天,国土资源部就《实施方案》致函各省级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求及时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6月底前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新上项目用地情况清理整顿报告,并抄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进行抽查。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原则要求各省(区、市)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并分别向各牵头部门提交报告,由国土资源部综合汇总向国务院报告。
明确专项检查分工
《实施方案》就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中的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和“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由发展改革部门提供项目审批情况。
“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不补等问题”,结合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组织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进行。
“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和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
“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由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审计署负责,按已有的部署进行。
“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负责,按已有的部署进行。
明确相关政策界限
《实施方案》还对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中有关政策界限进行了明确。对《紧急通知》下发后清查出的去年以来发生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理。对在《紧急通知》下发后,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理。自查发现的土地占用和土地审批问题,由同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理。
除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可以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外,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不得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建设。没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决定停止建设的在建项目,停止办理用地手续,停止后续供地,停止发放土地证。决定取消立项的拟建项目,不得受理用地申请,不得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已经受理用地申请的,不得批准用地;已经批准用地的,依法收回。对不符合环保规定、城市规划、项目审批等建设程序以及信贷政策等要求,决定暂停建设、限期整改的,一律暂停供应建设用地。
摘自《经济日报》2004.05.20 记者 欧阳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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