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用房算公摊面积 |
【打印】【推荐给朋友】【时间:2006-7-20 14:45:00】【关闭】 |
吴小姐:我准备购买一套房子,在看了几个楼盘后,发现有的开发商在介绍时称物业管理用房计入购房公摊面积,有的开发商在介绍时称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购房公摊面积。请问物业管理用房到底应否计入买房公摊面积,有何依据?
律师解答:
自物业管理进入我国至2000年期间,物业管理用房一直算入买房公摊面积。2000年以后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减少房屋公摊面积的文件规定:物业管理用房不纳入公摊面积。另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同时,该办法还特别规定: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公摊面积。
故如果物业管理用房不是仅为某一幢楼服务,而是为整个小区服务的,就不应视为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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